发文标题: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集装箱运输收费行为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1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3-31
实施时间: 2012-3-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7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为妥善应对成品油价格大幅波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影响,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促进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集装箱运输收费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本市集装箱运输运价油价联动机制
  为及时疏导成品油价格波动对本市集卡运输行业的影响,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已于2011年5月发布了《关于本市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会员企业实施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并于2012年3月20日发文再次启动油运价联动。各相关集卡运输企业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