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清热止咳糖浆等11种医疗单位自制剂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格[2011]9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16
实施时间: 2011-12-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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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即墨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核定市中医院中药制剂价格的申请》(即发改价字〔2011〕18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单位自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鲁价格发〔2001〕38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自制剂价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你院生产的清热止咳糖浆等11种自制剂的最高零
  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你院可在不突破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确定具体价格销售。
  三、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8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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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价格97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