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代理记账机构材料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4-1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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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市(市本级)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了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代理记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7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应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当地审批机关报送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杭州市财政局审批后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各代理记账机构。
  二、报送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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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代理记账变更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