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3
实施时间: 2012-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7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防范存量房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税收风险,营造依法、公平纳税的良好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1-6
实施时间: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