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2]1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25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南京市、扬州市、盐城市、苏州市、泰州市、新沂市、洪泽县、盱眙县财政局、地税局,张家港市、昆山市财政局:
  为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