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一期]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4-12
实施时间: 2012-4-1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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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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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4月23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10”,证券简称为“吉林0901”),是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1.82元。
  二、本所从2012年4月13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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