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3-18
实施时间: 2012-5-1
失效时间: 2017-1-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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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勇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促进中央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引导和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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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7-1-7
实施时间:2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