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能发[2012]3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2-9
实施时间: 2012-2-9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3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培训学校、家政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家七条”)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23号)精神,现就我市员工制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员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4、5、6.doc    
北京市家政服务资格证书(初级证书式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