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告业施行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6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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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广告业营业税的税收管理,在我市广告业施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试行)》。
  本公告自2012年4月1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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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明细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