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2]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4-6
实施时间: 2012-4-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2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拟定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和会计人员现状,制定培养会计领军人才规划,加快会计骨干力量培养,带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为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