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将部分营业税审批类减免税项目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5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5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进一步扩权强县、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精神,现就我区部分营业税审批类减免税项目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办法(修订)〉的公告》(2010年第5号,以下简称“2010年第5号公告”)第六条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审批类减免税项目,即: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赢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