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发[2008]1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5-16
实施时间: 2008-5-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8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现将《湖南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湖南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配置煤炭资源,调节煤炭市场供求,确保电煤供应,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