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12]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13
实施时间: 2012-3-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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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要求,现将经省民政厅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1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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