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监函[2012]2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31
实施时间: 2012-3-3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0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能,全面提升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工作以《国务院办公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