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12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1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申报扣除
  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再实行审批制度,改为由企业根据其资产损失的类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具体申报形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表及明细表式样.doc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及明细表式样.doc    
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汇总表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