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1
实施时间: 2012-3-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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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有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县(市、区)地税机关进行申报。属于清单申报的,应当报送《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或者《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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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doc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doc    
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