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希望大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大发改收费字[2009]39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8-25
实施时间: 2009-8-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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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
  你车场《关于希望大厦办理停车场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大连希望大厦停车收费可暂按以下标准执行:地上每辆车每小时5元,地下每辆车每小时3元;昼夜地上停车收费最高不超过60元,地下停车收费最高不超过40元。对长期租用车位的用户由双方协商收费标准。
  接文后,请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并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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