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价格[2010]165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2-6
实施时间: 2010-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18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0]38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青政[2010]10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煤炭、柴油、石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启动粮油肉蛋菜批发、零售价格的应急监测制度,做到事前有效防范,事后及时反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