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纸塑低钠盐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发改价格[2010]157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1-12
实施时间: 2010-11-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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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盐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核定新包装低钠盐价格的请示》(青盐局[201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500克PP合成纸膜包装低钠盐,省级含税批发价格每吨为3833.0元,西宁市二级含税批发价格每吨为4121.64元,西宁市场500克零售价格每袋2.3元。
  二、省盐业公司对省内县级盐业部门的调拨价格,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各地零售价格暂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报我委备案。
  三、本批复自2010年11月10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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