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社规[2012]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2-15
实施时间: 2012-2-1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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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工作,提高失业人员岗位就业适应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失业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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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第一批适应性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