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库[2009]1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09-4-30
实施时间: 2009-4-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6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级各预算单位、各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财政国库改革,从根本上遏制“多头开户”和“小金库”现象,参照《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