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海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39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海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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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各区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信息委等十四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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