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表彰2006-2010年度厦门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2]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2-10
实施时间: 2012-2-10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奖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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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公务员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以来,我市广大会计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海西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廉洁奉公的优秀会计工作者。为弘扬先进,激励广大会计工作者发扬成绩,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授予林洪美等50位同志“厦门市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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