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0]5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0-6-1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0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房产局: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居民住房消费不断增长,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我省部分现行的商品住房交易收费管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应做适当调整。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我省商品住房交易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商品住房交易收费实行目录管理,重新公布《辽宁省商品住房交易收费管理目录》(附后)。实施商品住房交易收费的单位必须依据目录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超出目录范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属于违法收费,购房者有权拒付。
  二、取消收费项目1项,降低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辽宁省商品住房交易收费管理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