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时间: 2005-7-22
实施时间: 2005-7-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8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财政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结合我省实际,对《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农[2004]8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江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