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农发[2005]1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厅
发文时间: 2005-5-30
实施时间: 2005-5-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3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
  现将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劳动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结合我省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是国家设立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短期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专项资金。这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只用于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学费补助。对于持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