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12]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9
实施时间: 2012-3-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5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省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