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黑政发[1998]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8-1-13
实施时间: 1998-1-13
失效时间: 2002-8-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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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二、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参照本意见逐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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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限期修订建国以来发布的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行政部门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政办发[2002]40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2-8-1
实施时间:2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