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评审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12
实施时间: 2012-3-12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32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南京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宁国税发[2004]121号、宁地税发[2004]246号)规定,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开展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评定工作,同时对获得2007—2008年度A级纳税信用等级资格的纳税人进行审验。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评定对象:200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税务机关已办理税务登记,持续经营、连续履行纳税义务两年以上,且独立纳税实行查帐征收的各类纳税人,但不包括已经被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
  二、审验对象:2007-2008年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