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3
实施时间: 2012-3-23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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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征管,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为全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
  二、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所有用于经营性的房产和土地,其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出租或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进行自查。依法填报《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土地使用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送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有房产、土地纳税人、无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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