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15
实施时间: 2012-3-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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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是《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严肃要求,也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为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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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备工作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