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发票管家”加强零散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12]1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0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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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开发区地税局、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发票管家”加强零散税收管理的通知》(辽地税发〔2011〕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地税局成立“发票管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德昌;  
副组长:赵奎刚、卜海、李晓彬;  
成员: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收入规划核算处、信息中心、发票所。  
日常工作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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