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使用保险业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12]1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16
实施时间: 2012-1-1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依据《关于重新确定辽宁省保险行业发票式样的通知》(辽地税函〔2010〕232号)相关规定,同意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