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物价局对大连华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大价发[2011]6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10
实施时间: 2011-6-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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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连华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华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华南1-6号停车场(详见营业执照)停车收费可暂按停车1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每辆车每半小时收费1元,昼夜最高不超过20元;包月按每辆车300元标准执行。
  接文后请在车场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大连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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