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9]11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31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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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哈尔滨、大庆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发改委、信息产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有效开展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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