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联[2010]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15
实施时间: 2010-9-15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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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促进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作用,规范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公平税负,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7〕61号)精神,现就调整各市(地)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核实核准应税土地面积。
  核实核准应税土地面积,准确掌握土地分布、利用状况,是调整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的基础,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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