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启用保险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11]5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6-24
实施时间: 2011-6-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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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是在我省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地税局同意启用《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保费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属于安邦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发生各类人身保险业务收取保费时,必须按规定开具《保费发票》,不得使用其他票据。
  二、《保费发票》由省地税局指定厂家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成品规格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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