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省级政府定价药品补充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1]11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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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按照《关于公布羧苄西林等部分省级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辽价发[2011]101号)要求,现将部分药品补充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部分药品补充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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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部分药品补充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