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发改收费[2011]2303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2-12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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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关于申请提高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青财函字[2011]6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由现行的每科52元调整为62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原青海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财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计收费[2004]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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