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检[2012]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4
实施时间: 2012-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9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
  2012年春节即将到来,针对往年春节期间价格举报热点问题,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