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11]6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9-20
实施时间: 2011-9-2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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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及时关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对当地贯彻实施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的报道,及时掌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热点问题,对相关宣传和热点问题要快速反应,认真核实,主动与相关媒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重要或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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