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服发[2012]36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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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杨凌发展改革局、交通局:
  2012年3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高了成品油价格,柴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加上上次调整燃油附加费未疏导提价部分每吨10元,累计610元。按照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规定,我省公路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每票每百公里4.5元。此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地物价、交通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凡高于此标准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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