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0]7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7-26
实施时间: 2010-8-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5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