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龙湖悠山郡三期等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渝价函[2012]3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4
实施时间: 2012-3-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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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志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劲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和你们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北部新区龙湖悠山郡三期室内停车场符合室内特级停车场标准;沙坪坝区志龙·玖嘉怡室内停车场、九龙坡区同创高原A区1、2、3、5、6、12号室内停车场、九龙坡区柏景龙庭室内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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