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费[2012]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9
实施时间: 2012-3-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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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沪价费[2012]2号)有关规定,现将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及其最高门票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据此及时公布所在区(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及其最高门票价格。
  请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及游览参观点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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