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2]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3-13
实施时间: 2012-3-13
法规类型: 会计信息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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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2010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通用分类标准是采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表述的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财政部组织了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工作。
  为促进企业会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通用分类标准的扩大实施,财政部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江苏省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经研究,我厅决定由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镇江市、扬州市财政局在本地区各选择1家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参加第一批实施,鼓励其他地区在自愿的基础上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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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