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人社规[2011]1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12-30
实施时间: 2012-2-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7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3元/小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