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购规[2011]1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1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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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财政局、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库〔2000〕10号)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2012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应实行集中采购。
  二、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以下项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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