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发票摇奖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12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30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整顿税收执法秩序,促进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规范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行为,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取消发票刮奖,实行发票摇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奖范围
  (一)发票种类:《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
  (二)参与人员:个人消费者。
  (三)参与行业:饮食、娱乐(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