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电[201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9
实施时间: 2012-3-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41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提高成品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标号汽、柴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